汽油、LPG和LNG設施的爆炸危險區(qū)域內(nèi)地坪以下的坑或溝應劃為1區(qū)。
埋地臥式汽油儲罐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圖C.0.3),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罐內(nèi)部油品表面以上的空間應劃分為0區(qū)。
2 人孔(閥)井內(nèi)部空間、以通氣管管口為中心,半徑為1.5m(0.75m)的球形空間和以密閉卸油口為中心,半徑為0.5m的球形空間,應劃分為1區(qū)。
3 距人孔(閥)井外邊緣1.5m以內(nèi),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圓柱形空間、以通氣管管口為中心,半徑為3m(2m)的球形空間和以密閉卸油口為中心,半徑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間,應劃分為2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