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急預案的應急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集團公司和各分公司總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a、分析緊急狀態(tài)和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和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b、指揮、協(xié)調應急行動;
c、與企業(yè)外應急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d、直接監(jiān)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
e、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f、協(xié)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組織;
g、應急組織的啟動;
h、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i、通報外部機構;
j、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k、決定應急撤離;
l、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qū)域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