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單位推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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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屬實,同意推薦申報注冊化工工程師考核認定。
負責人(簽字):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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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shè)行政部門和人事行政部門或鐵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設(shè)計和人事部門或總后基建營房部和總政干部部審核、復(fù)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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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屬實,同意申報。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單位印章)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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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勘察設(shè)計注冊工程師化工專業(yè)管理委員會初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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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初審,同意申報。
全國勘察設(shè)計注冊工程師
化工專業(yè)管理委員會
負責人(簽章):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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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勘察設(shè)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終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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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終審,該同志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考核認定條件。
全國勘察設(shè)計注冊工程師
管理委員會
負責人(簽章):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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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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