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辯具有明顯的不平等性。

  (1)人數(shù)不對等;

  (2)地位不對等;

  (3)雙方的知識、閱歷、資歷、經(jīng)驗都方面都相差懸殊。

  2.答辯老師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參辯方,又是裁判。

  3.答辯內(nèi)容事先不公開。

  4.表達方式以問答為主,以辯論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