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 3%時,建筑高度計算時,屋面面層算至靠外墻處的屋面最低點。工業(yè)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業(yè)住宅組合樓)屋面面層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綠化層、保溫層等屋面構造厚度);住宅(含底層設置商業(yè)服務網點的住宅)屋面面層可算至屋面結構板面。
對于臺階式地坪,當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無法滿足分別計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條件時,應按下列原則計算建筑高度:
按規(guī)范需要設置環(huán)形消防車道的建筑,當其較低室外地坪和較高地坪形成環(huán)形消防車道或沿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貫通式或盡頭式消防車道時,可按較高或較低室外地坪(與應設置的消防登高操作場地的標高應一致)起算建筑高度;按規(guī)范可沿建筑的一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的高層建筑,其最大進深不宜大于 50m,可按消防車道的相應室外地坪(與應設置的消防登高操作場地的標高應一致)起算建筑高度;其余建筑,可按照實際室外地坪情況確定起算建筑高度。低于較高地坪的房間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消防設計: (1)當按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時,低于較高地坪的房間應按地下室進行消防設計,當建筑內部距外墻臨空處進深小于 30m且具備自然采光通風條件時,可按地上部分設置防火分區(qū)
(2)當按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時,低于較高地坪的房間地面與較高地坪的高差小于其層高的 1/3 時(從較高地坪起算為地上房間),可按地上部分進行消防設計
(3)當按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時,低于較高地坪的房間,可按地上部分進行消防設計。當建筑內部距外墻臨空處進深大于30m 或不具備自然采光通風條件時,應按照地下室進行消防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