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鋼筋及埋件手工電弧焊。 鋼筋:鋼筋的級別、直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證明書及復試報告單。進口鋼筋還應有化學復試單,其化學成分應滿足焊接要求,并應有可焊性試驗。預埋件的錨爪應用Ⅰ、Ⅱ級鋼筋。鋼筋應無老銹和油污。 選擇焊接參數(shù)。根據(jù)鋼筋級別、直徑、接頭型式和焊接位置,選擇適宜的焊條直徑、焊接層數(shù)和焊接電流,保證焊縫與鋼筋熔合良好。引。簬в袎|板或幫條的接頭,引弧應在鋼板或幫條上進行。無鋼筋墊板或無幫條的接頭,引弧應在形成焊縫的部位,防止燒傷主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