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電工安全操作
(1)在進行電工安裝與維修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玩忽失職。
(2)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停電、驗電、裝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3)在鄰近帶電部分進行電工操作時,一定要保持可靠的安全距離。
(4)在一個插座或燈座上不可引接功率過大的用電器具。
(5)不可用潮濕的手去觸及開關、插座和燈座等用電裝置,更不可用濕抹
布去揩抹電氣裝置和用電器具。
(6)操作工具的絕緣手柄,絕緣鞋和手套的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作定期檢查。登高工具必須牢固可靠,也應作定期檢查。
(7)發(fā)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電源,采取正確的搶救措施搶救觸電者。
(8)嚴禁帶電拉合隔離開關,拉合隔離開關前先驗電,且應迅速果斷到位。操作后應檢查三相接觸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斷開)。
(9)嚴禁拆開電器設備的外殼進行帶電操作。
(10)正確使用消防器材,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然后視裝置、設備及著火性質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或干沙滅火,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