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質災害的定義
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和人為的地質作用在地球表層引起的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huán)境的巖土體移動事件。
地質災害的形成是致災地質作用與受災對象(人、物、設施)相遭遇的結果。沒有致災作用,災害無法發(fā)生;而若作用遇不到有價值的受災對象,造不成損失,也不能稱為災害。致災作用是主導因素,受災對象是被動客體。
二、地質災害的類型
主要指崩塌(含危巖體)、滑坡、泥石流、巖溶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不均勻沉降。
三、地質災害的特點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具有突發(fā)性強、可預見性差、預測難度大的特點,其防治工作常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一旦發(fā)生,將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