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抹灰前基層表面的法土、污垢、油漬等應清除干凈,并應灑水潤濕。
2、 一般抹灰所有材料的品種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復驗應合格。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3、 抹灰工程應分層進行。當抹灰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時,應采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當采用加強網(wǎng)時,加強網(wǎng)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mm。
4、 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