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民用建筑或有高級建筑裝飾要求的長條及拼花硬木地板的施工。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長條木地板宜用紅松、云杉或耐磨、不易腐朽、不易開裂的木材做成,每塊板寬度不超過 120mm,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側面帶企口,頂面應刨平。拼花木板面層采用的木材樹種應按設計選用,設計無要求時,應用水曲柳、核桃木、柞木等質地優(yōu)良、不易腐朽開裂的木材,并做成企口、截口或平頭接縫(圖7-5)。
拼花木地板的長度、寬度和厚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長條及拼花木板均應有商品檢驗合格證。
2.1.2 雙層板下的毛地板、木板面下木擱柵和墊木均要做防腐處理,其規(guī)格、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2.1.3 硬木踢腳板:寬度、厚度應按設計要求的尺寸加工,其含水率不得超過12%,背面應滿涂防腐劑,花紋和顏色應力求與面層地板相同。
2.1.4 其它材料:木楔、防潮紙、氟化鈉或其它防腐材料,8~10號鍍鋅鐵絲、5~10cm釘子、扒釘、鍍鋅木螺絲、lmm厚鋼墊、隔聲材料等。
2.1.5 主要機具:斧子、錘子、沖子、鑿子、改錐、方尺、鋼尺、割角尺、墨斗、小電鋸、小電刨、手槍鉆、刨地板機、磨地板機、手鋸、手刨、單線刨、磨刀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