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design)其意為構想、計劃,是為了一定的目地和用途,同時把線條、形體、明暗、色彩、質感等視覺要素組織化,使之具有美的形態(tài)。
它的范圍包括很廣,如繪畫、視覺表達、建筑、景觀等等,其內容與定義經(jīng)常隨著時代的變遷與思想潮流的演變而改變。在文藝復興時期,design意為畫家、雕刻家的草稿和構想,用記號表現(xiàn)計劃估量的造型。并將其歸為繪畫的四要素之一(描繪design、色彩color、構圖composition、創(chuàng)意invention)。廣義的design則指藝術家心中的創(chuàng)作意念。巴爾底魯奇將其定義為:以線條的手段來具體說明那些早已存在人心中的所有構思,后經(jīng)想象力使其形成,并可籍著熟練的技巧使其呈現(xiàn);同時它也左右了布局、線條、以及明暗層次的構成;籍著它來研究色彩或運用氣團起方式來實現(xiàn)心中的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