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方案的管理原則
按照工程規(guī)模和創(chuàng)優(yōu)要求施工組織與施工方案分層編制。
根據(jù)方案對工程質量、安全的影響程度不同,以及法規(guī)的要求,將審批權限劃分為技術部(機電部)與公司總工程師。
涉及安全專項方案由公司安全部與技術部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對于分包方案,監(jiān)督原審批手續(xù),公司技術部不審批,只核查。
項目編制的各項方案必須經過項目評審后方可報公司審批。
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實行集體審批、總工簽字的辦法,將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施工管理的相關職責落實到機關責任部門。
注重專家論證的管理。
以集團名義承擔的施工組織設計與方案必須總工程師簽字審批,蓋集團技術部章。
分層編制
大型群體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分項(專項)施工方案三個層次進行編制。
單體特大型項目、大型項目、公司確定重點工程、公司確定報優(yōu)工程、科技示范工程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分項(專項)施工方案二個層次進行編制。
一般項目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項施工方案合編,一個層次。
業(yè)主和監(jiān)理有要求的按照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