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稱:xx大地工程管道有限公司辦公樓外墻裝修工程
2、工程地點:xx大地工程管道有限公司院內
3、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發(fā)包
辦公樓外墻清洗,用107膠水和黑水泥批刮線條縫和不平之處;⑵辦公樓外墻用107膠水和丹麥白水泥全面批刮、全面打磨; ⑶拆除竹腳手架,用自動升降吊籃施工; ⑷用抗堿封底漆全面滿滾; ⑸用甲方規(guī)定的顏色噴中途真石漆兩遍,并按廠方規(guī)定進行分格;⑹用保色防水面漆噴二遍。
第二條:根據(jù)該工程的實際工作量經(jīng)雙方商定,總工期為 30天,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開工日期:2011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2011年 11月 10日
第三條: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停工,因甲方有較大的變更,而延期施工。
2、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拒的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項目和內容不能繼續(xù)履行。
3、經(jīng)甲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順延工期應由甲乙雙方及時協(xié)商,簽字生效。
第三章 雙方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
1、開工前具備路通、水通、電通的施工條件;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
2、向乙方提供辦公樓結構及管線資料、鄰近建筑物的資料。
第六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和責任
1、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人員的管理,遵守甲方辦公大樓院內管理規(guī)定,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施工及施工人員生活所耗水、電費由乙方負責,掛表計量,按規(guī)定的水、電費價格交付。
3、采取積極措施做好施工現(xiàn)場的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樹木等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