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粘土空心磚墻砌筑工程。
施工準備
2.1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空心磚、實心磚:品種、規(guī)格、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規(guī)格應一致。有出廠證明、試驗報告單。
2.1.2水泥:一般用325號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有出廠證明、復試報告。
2.1.3砂:宜用中砂,過5mm孔徑篩子,配制M5以下砂漿,砂含泥量不超過10%,M5及其以上砂漿,砂的含泥量不超過5%,并不含草根等雜物。
2.1.4摻合料:選用石灰膏、粉煤灰、磨細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熟化時不得少于7d。
2.1.5水: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
2.1.6其它材料:拉結鋼筋、預埋件、木磚等,提前做好防腐處理。
2.1.7主要機具:備有攪拌機、翻斗車、磅秤、吊斗、磚籠、手推車、膠皮管、篩子、鐵鍬、半截灰桶、噴水壺、托線板、線墜、水平尺、小白線、磚夾子、大鏟、瓦刀、刨錛、工具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