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鋼結構安裝用扭剪型高強螺栓施工工藝。
施工準備
2.1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螺栓、螺母、墊圈均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并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2.1.2高強螺栓入庫應按規(guī)格分類存放,并防雨、防潮。遇有螺栓、螺母不配套,螺紋損傷時,不得使用。螺栓、螺母、墊圈有銹蝕,應抽樣檢查緊固軸力,滿足要求后方可使用。螺栓等不得被泥土、油污粘染,保持潔凈、干燥狀態(tài)。必須按批號,同批內配套使用,不得混放、混用。
2.1.3主要機具:電動扭矩扳手及控制儀、手動扭矩扳手、手工扳手、鋼絲刷、工具袋等。
2.2作業(yè)條件:
2.2.1摩擦面處理:摩擦面采用噴砂、砂輪打磨等方法進行處理,摩擦系數(shù)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要求Q235鋼為0.45以上,16錳鋼為0.55以上)。摩擦面木允許有殘留氧化鐵皮,處理后的摩擦面可生成赤銹面后安裝螺栓(一般露天存10d左右),用噴砂處理的摩擦面不必生銹即可安裝螺栓。采用砂輪打磨時,打磨范圍不小于螺栓直徑的4倍,打磨方向與受力方向垂直,打磨后的摩擦面應無明顯不平。摩擦面防止被油或油漆等污染,如污染應徹底清理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