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磚混結構,外磚內模,外板內模的構造柱、圈梁、板縫等混凝土澆筑工藝。
作業(yè)條件:
2.2.1 混凝土配合比經試驗室確定,配合比通知單與現場使用材料相符。
2.2.2 模板牢固、穩(wěn)定,標高、尺寸等符合設計要求,模板縫隙超過規(guī)定時,要堵塞嚴密,并辦完預檢手續(xù)。
2.2.3 鋼筋辦完院檢手續(xù)。
2.2.4 構造往、圈梁接槎處的松散混凝土和砂漿應剔除,模板內雜物要清理干凈。
2.2.5 常溫時,混凝土澆筑前,磚墻、木模應提前適量澆水濕潤,但不得有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