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一般規(guī)定
2.1.2 樁基承載力計算
應根據(jù)樁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別進行樁基的豎向承載力計算和水平承載力計算;
應對樁身和承臺承載力進行計算;對于混凝土預制樁應按施工階段吊裝、運輸和錘擊作用進行強度驗算;
當樁端平面以下存在軟弱下臥層時,應進行軟弱下臥層承載力驗算;
對位于坡地、岸邊的樁基應進行整體穩(wěn)定性驗算;
對于抗浮樁基,應進行基樁和群樁的抗拔承載力計算;
對于抗震設防區(qū)的樁基應按現(xiàn)行《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進行抗震承載力驗算。
2.1.3 樁基礎變形驗算
以下建筑物樁基應進行沉降驗算:
設計等級為甲級的建筑物樁基。
體形復雜、荷載分布不均勻或樁端以下存在軟弱土層的設計等級為乙級的建筑物樁基。
以下建筑物的樁基可不進行沉降驗算:
嵌巖樁和支承于其他堅硬持力層的樁基。
設計等級為丙級的建筑物樁基。
對沉降無特殊要求的單排樁條形承臺樁基。
當有可靠經(jīng)驗時,對地質條件簡單、荷載均勻、且對沉降無特殊要求的樁基。
2.1.4 樁基抗裂驗算
對于使用上需限制裂縫寬度的樁基應進行裂縫寬度驗算,對使用條件要求混凝土不得出現(xiàn)裂縫的樁基應進行抗裂度驗算。
水位交替變化時裂縫寬度限值為0.2mm,常年穩(wěn)定水位以下時裂縫寬度限值可取0.3mm。
先張法PHC管樁一般要求按二級抗裂設計,即不允許出現(xiàn)開裂。
2.2 樁基的選型及布置
2.2.1 基樁分類
按承載性狀分類:
1) 摩擦型樁:
摩擦樁:在承載能力極限狀態(tài)下,樁頂豎向荷載由樁側阻力承受,樁端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計;
端承摩擦樁:在承載能力極限狀態(tài)下,樁頂豎向荷載主要由樁側阻力承受。
2)端承型樁:
端承樁:在承載能力極限狀態(tài)下,樁頂豎向荷載由樁端阻力承受,樁側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計;
摩擦端承樁:在承載能力極限狀態(tài)下,樁頂豎向荷載主要由樁端阻力承受。
2.2.1 基樁分類
按成樁方法分類:
非擠土樁:干作業(yè)法鉆(挖)孔灌注樁、泥漿護壁法鉆(挖)孔灌注樁、套管護壁法鉆(挖)孔灌注樁;
部分擠土樁:長螺旋壓灌灌注樁、沖孔灌注樁、鉆孔擠擴灌注樁、攪拌勁芯樁、預鉆孔打入(靜壓)預制樁、打入(靜壓)式敞口鋼管樁、敞口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樁和H型鋼樁;
擠土樁:沉管灌注樁、沉管夯(擠)擴灌注樁、打入(靜壓)預制樁、閉口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樁和閉口鋼管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