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自然凈化處理工藝
  4.3.1 在嚴格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價、滿足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和水體自凈能力要求的條件下,可審慎采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處置方法。
  4.3.2 在有條件的地區(qū),可利用荒地、閑地等可利用的條件,采用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和穩(wěn)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
  4.3.3 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huán)境要求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采用土地處理系統(tǒng)和穩(wěn)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一步處理。
  4.3.4 采用土地處理技術,應嚴格防止地下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