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對材料構配件采購訂貨的控制內容
。1)凡由承包單位負責采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構配件,在采購訂貨前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申報;對于重要的材料,還應提交樣品,供試驗或鑒定;有些材料則要求供貨單位提交理化試驗單(如預應力鋼筋的硫、磷含量等),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認可后,方可進行訂貨采購。
。2)對于半成品或構配件,應按經過審批認可的設計文件和圖紙要求采購訂貨,質量應滿足有關標準和設計的要求,交貨期應滿足施工及安裝進度安排的需要。
。3)供貨廠家是制造材料、半成品、構配件主體,所以通過考查優(yōu)選合格的供貨廠家,是保證采購、訂貨質量的前提。為此,大宗的器材或材料的采購應當實行招標采購的方式。
。4)對于半成品和構配件的采購、訂貨,監(jiān)理工程師應提出明確的質量要求,質量檢測項目及標準,出廠合格證或產品說明書等質量文件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權威性的質量認證等。
。5)某些材料,諸如瓷磚等裝飾材料,訂貨時最好一次訂齊和備足貨源,以免由于分批生產而出現色澤不一的質量問題。
(6)供貨廠方應向需方(訂貨方)提供質量文件,用以表明其提供的貨物能夠完全達到需方提出的質量要求。此外,質量文件也是承包單位(當承包單位負責采購時)在工程竣工時應提供的竣工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用以證明工程項日所用的材料或構配件等質量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