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3.1.1條 辦公建筑應根據(jù)使用性質、建設規(guī)模與標準的不同,確定各類用房。一般由辦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務用房等組成。
第3.1.2條 辦公建筑應根據(jù)使用要求,結合基地面積、結構選型等情況按建筑模數(shù)選擇開間和進深,合理確定建筑平面,并為今后改造和靈活分隔創(chuàng)造條件。
第3.1.3條 六層及六層以上辦公建筑應設電梯。建筑高度超過75m的辦公建筑電梯應分區(qū)或分層使用。
第3.1.4條 窗
一、底層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防范措施。
二、高層辦公建筑采用大面積玻璃窗或玻璃幕墻時應設擦窗設施。
三、設采暖空調的辦公建筑,外窗面積在滿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應盡量減少;空調辦公建筑外窗應有良好的密閉性和隔熱性,全空調辦公建筑外窗應設部分可開啟窗扇。
第3.1.5條 門
一、辦公室門洞口寬度不應小于1m,高度不應小于2m。
二、機要辦公室、財務辦公室、重要檔案庫和貴重儀表間的門應采取防盜措施,室內宜設防盜報警裝置。
第3.1.6條 門廳
一、門廳一般可設傳達室、收發(fā)室、會客室。根據(jù)使用需要也可設門廊、警衛(wèi)室、衣帽間和電話間等。
二、門廳應與樓梯、過廳、電梯廳鄰近。
三、嚴寒和寒冷地區(qū)的門廳,應設門斗或其它防寒設施。
第3.1.7條 走道
一、走道最小凈寬不應小于表3.1.7的規(guī)定。
走道長度(m) | 走道凈寬(m) | |
單面布房 | 雙面布房 | |
≤40 >40 |
1.30 1.50 |
1.40 1.80 |
二、走道地面有高差,當高差不足二級踏步時,不得設置臺階,應設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
第3.1.8條 采光
一、辦公室、研究工作室、接待室、打字室、陳列室和復印機室等房間窗地比不應小于1∶6。
二、設計繪圖室、閱覽室等房間窗地比不應小于1∶5。
注:窗地比為該房間側窗洞口面積與該房間地面面積之比。
第3.1.9條 隔聲
一、辦公用房、會議室、接待室等允許噪聲級不應大于55dB(A聲級),電話總機房、計算機房、打字室、圖書閱覽室等允許噪聲級不應大于50dB(A聲級)。
二、電梯井道及產(chǎn)生噪聲的設備機房,不宜與辦公用房、會議室貼鄰,否則應采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
第3.1.10條 超高層辦公建筑的避難層(區(qū))、屋頂直升飛機停機坪等的設置應執(zhí)行國家和專業(y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第3.1.11條 辦公室的室內凈高不得低于2.60m,設空調的可不低于2.40m;走道凈高不得低于2.10m,貯藏間凈高! 第二節(jié) 辦公用房
第3.2.1條 辦公用房包括普通辦公室和專用辦公室。專用辦公室包括設計繪圖室與研究工作室等。
第3.2.2條 辦公用房宜有良好的朝向和自然通風,并不宜布置在地下室。
第3.2.3條 普通辦公室。
一、普通辦公室宜設計成單間式和大空間式,特殊需要可設計成單元式或公寓式。
二、大空間式辦公室在布置吊頂上的通風口、照明、防火設施等時,應盡可能為自行分隔或裝修創(chuàng)造條件,有條件的工程宜設計成模塊式吊頂。
三、機要部門辦公室應相對集中,與其它部門宜適當分隔。
四、值班辦公室可根據(jù)使用需要設置,重要辦公建筑設有夜間總值班室時,可設置專用衛(wèi)生間。
五、普通辦公室每人使用面積不應小于3㎡,單間辦公室凈面積不宜小于10㎡。
第3.2.4條 專用辦公室
一、設計繪圖室宜采用大房間或大空間,或用靈活隔斷、家具等把大空間進行分隔;研究工作室(不含實驗室)宜采用單間式,自然科學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關的實驗室。
二、應避免西曬和眩光。
三、應利用室內空間或隔墻設置櫥柜。
四、設計繪圖室,每人使用面積不應小于5㎡。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積不應小于4㎡。
第三節(jié) 公共用房
第3.3.1條 公共用房一般包括會議室、接待室、陳列室、廁所、開水間等。
第3.3.2條 會議室
一、會議室根據(jù)需要可分設大、中、小會議室。
二、中、小會議室可分散布置。小會議室使用面積宜為30㎡左右,中會議室使用面積宜為60㎡左右;中、小會議室每人使用面積:有會議桌的不應小于1.80㎡,無會議桌的不應小于0.80㎡。
三、大會議室應根據(jù)使用人數(shù)和桌椅設置情況確定使用面積。會議廳所在層數(shù)和安全出口的設置等應符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并應根據(jù)語言清晰度要求進行設計。
四、作多功能使用的會議室(廳)宜有電聲、放映、遮光等設施。有電話、電視會議要求的會議室,應有隔聲、吸音和遮光措施。
第3.3.3條 接待室
一、接待室根據(jù)使用要求設置,專用接待室應靠近使用部門,行政辦公建筑的群眾來訪接待室宜靠近主要出入口。
二、高級接待室可設置專用茶具間、衛(wèi)生間和貯藏間等。
第3.3.4條 陳列室
一、陳列室應根據(jù)需要和使用要求設置,專用陳列室應對陳列效果進行照明設計,避免陽光直射及眩光,外窗宜設避光設施。
二、可利用會議室、接待室、走道、過廳等的部分面積或墻面兼作陳列空間。
第3.3.5條 廁所
一、廁所距離最遠的工作點不應大于50m。
二、廁所應設前室,前室內宜設置洗手盆。
三、廁所應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鄰室對流的直接自然通風,條件不許可時,應設機械排風裝置。
四、衛(wèi)生潔具數(sh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男廁所每40人設大便器一具,每30人設小便器一具(小便槽按每0.60m長度相當一具小便器計算);
2 女廁所每20人設大便器一具;
3 洗手盆每40人設一具。
注:①每間廁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設坐式大便器。
②設有大會議室的樓層應相應增加廁位。
、蹖S眯l(wèi)生間可只設坐式大便器、洗手盆和面鏡。
第3.3.6條 開水間
一、應根據(jù)辦公建筑層數(shù)和當?shù)仫嬎晳T集中或分層設置開水間或飲用水供應點。
二、開水間宜直接采光和通風,條件不許可時應設機械排風裝置。
三、開水間內應設置倒水池和地漏,并宜設洗滌茶具和倒茶渣的設施。
第四節(jié) 服務用房
第3.4.1條 服務用房包括一般性服務用房和技術性服務用房。一般性服務用房為:打字室、檔案室、資料室、圖書閱覽室、貯藏間、汽車停車庫、自行車停車庫、衛(wèi)生管理設施間等;技術性服務用房為:電話總機房、計算機房、電傳室、復印室、曬圖室、設備機房等。
第3.4.2條 打字室
一、人員多的打字室可分設收發(fā)校樣間、打字間、油印間、裝訂間等。
二、打字間應光線充足,通風良好、避免西曬。
三、設多臺打字機的打字間宜考慮隔聲措施。
第3.4.3條 檔案室、資料室、圖書閱覽室。
一、可根據(jù)規(guī)模大小和工作需要分設若干不同用途的房間(如庫房、管理間、查閱間或閱覽間)。
二、檔案、資料庫和書庫應采取防火、防潮、防塵、防蛀、防紫外線等措施。地面應用不起塵、易清潔的面層,并設機械排風裝置。
三、檔案、資料查閱間和圖書閱覽室應光線充足、通風良好、避免陽光直射及眩光。
第3.4.4條 汽車停車庫
一、汽車停車庫的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的《汽車庫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二、小汽車每輛停放面積應根據(jù)車型、建筑平面、結構型式與停車方式確定,一般為25~30㎡(含停車庫內汽車進出通道)。
三、地下汽車停車庫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設置排氣通風裝置。
2 應設封閉樓梯間通至地面層,并不與上層樓梯間連通。
3 設有三臺以上電梯的辦公建筑,宜將一臺電梯通至地下汽車停車庫;該電梯于停車庫內應設前室,前室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或防火卷簾門。
四、停放車輛超過25輛的汽車停車庫宜設置駕駛員休息室,休息室應靠近安全出口處。
第3.4.5條 自行車停車庫
一、凈高不得低于2m
二、設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樓層內的自行車庫,自行車推行坡道寬度不宜小于1.80m,坡長不宜超過6.00m。坡度不宜大于1∶5。
三、自行車每輛停放面積一般為1~1.20㎡。
第3.4.6條 衛(wèi)生管理設施間
一、六層及六層以上辦公建筑宜設垃圾管道。高層辦公建筑設置垃圾管道時,應設前室,前室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二、不設垃圾管道的高層辦公建筑,每層應設專用垃圾收集存放間。
1 垃圾收集存放間應有不向鄰室對流的自然通風或機械排風。
2 垃圾收集存放間應靠近電梯間,宜有專用通道運出垃圾。
3 宜在底層設垃圾集中存放處,存放處應設沖洗排污設施,并有運出垃圾的專用通道。
三、每層應設清掃工具存放室和清洗水池。
第3.4.7條 技術性服務用房
一、電話總機房,計算機房,電傳室,大型復印機室,曬圖室和設備機房應根據(jù)選用機型和工藝要求進行建筑平面和相應的室內環(huán)境設計。
二、微型計算機與大型計算機的終端、小型文字處理機、臺式復印機以及碎紙機等辦公自動化設施可設置在辦公室內。
三、設有辦公自動化設施的辦公室,需于室內暗敷電纜線路的,應在辦公室的頂棚、墻面或樓地面構造設計中綜合考慮。
四、供設計部門使用的曬圖室,一般由收發(fā)間、裁紙間、曬圖機房、裝訂間、底圖庫、曬圖紙庫、廢紙庫等組成.曬圖室宜布置在底層,采用氨氣熏圖的曬圖機房應設廢氣排放裝置和處理設施。
注:底圖庫設計應符合第3.4.3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