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考核認定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由所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部門推薦,其中鐵道部、水利部所屬的甲、乙級勘察設計單位分別向鐵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設計的部門推薦,軍隊系統(tǒng)勘察設計單位向總后基建營房部推薦。
。ǘ└魇、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部門和鐵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設計的部門、總后基建營房部對本地區(qū)、本部門勘察設計單位的申報人員進行審核,經本地區(qū)、本部門人事(職改)部門、總政干部部復核后提出推薦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巖土工程專業(y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巖土工程專業(yè)委員會)初審。
。ㄈ⿴r土工程專業(yè)委員會負責初審通過人員的測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部門負責所轄地區(qū)初審通過人員的測試工作,并將測試成績報巖土工程專業(yè)委員會。
。ㄋ模⿴r土工程專業(yè)委員會將初審結果和測試成績匯總后上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根據(jù)初審結果和測試成績進行終審,報人事部、建設部批準后,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統(tǒng)一公布通過考核認定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人員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