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本工藝標準適用于阻性、抗性、共振性消聲器制作與安裝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要求及主要機具:
2.1.1 各種板材、型鋼應具有出廠合格證明書或質(zhì)量鑒定文件。
2.1.2 除上述證明文件外,應進行外觀檢查。板材表面應平整,厚度均勻,無凸凹及明顯壓傷現(xiàn)象,并不得有裂紋、分層、麻點及銹蝕情況。型鋼應等型,不應有裂紋、劃痕、麻點及其它影響質(zhì)量的缺陷。
2.1.3 吸聲材料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選用,并滿足對防火、防潮和耐腐蝕性能的要求。
2.1.4 其它材料不能因具有缺陷而導致成品強度的降低或影響其使用效果。
2.1.5 龍門剪板機、振動式曲線剪板機、手動電動剪、倒角機、咬口機、析方機、咬口壓實機、合縫機、型鋼切割機、沖孔機、臺鉆、手電鉆、液壓鉚釘鉗、電動拉鉚槍、空氣壓縮機、油漆噴槍、鋼直尺、角尺、量角器、劃規(guī)、劃針、洋沖、鐵錘、木錘、拍板、滑輪、倒鏈、繩索、活動扳手、鋼絲鉗、螺絲刀、鋼鋸、線錘、鋼卷尺、水平尺等。
2.2 作業(yè)條件:
2.2.1 應具有寬敞、明亮、地面平整、潔凈的廠房。
2.2.2 作業(yè)地點要有滿足加工工藝要求的機具、設施、電源、安全防護裝置及消防器材。
2.2.3 消聲器制作應按照設計圖紙和標準圖的要求進行,并有施工員書面的質(zhì)量、技術、安全交底。
2.2.4 消聲器制作所運用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的防火、防腐、防潮和衛(wèi)生的要求。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外殼放樣→剪切、沖口、折方→成形領料→法蘭下料→焊接→沖孔、打眼消聲片下料→填充消聲材料→裝釘覆面材料→ 組裝→法蘭鉚接→成品檢驗→出廠→安裝→檢驗
3.2 消聲器制作。各種金屬板材加工應采用機械加工,如剪切、折方、折邊、咬口等,做到一次成型,減少手工操作。鍍鋅鋼板施工時,應注意使鍍鋅層不受破壞,盡量采用咬接或鉚接。
3.3 消聲器框架應牢固,殼體不得漏風。消聲器外管、內(nèi)管、蓋板、隔板制作,法蘭制作及鉚接等要求參照4.1內(nèi)容。
3.4 阻性消聲器在加工時,內(nèi)部尺寸不能隨意改變。其阻性消聲片是用木筋制成木框(如設計要求用金屬結(jié)構(gòu),則按設計要求加工),內(nèi)填超細玻璃棉等吸聲材料,外包玻璃布等覆面材料制成。在填充吸聲材料時,應按設計的容重,厚度等要求鋪放均勻,覆面層不得破損。裝釘吸聲片時,與氣流接觸部分均用漆泡釘,其余部分用鞋釘裝訂。釘泡釘時,在泡釘處加一層墊片,可減少破損現(xiàn)象。對于容積較大的吸聲片,為了防止因消聲器安裝或移動而造成吸聲材料下沉,可在容腔內(nèi)裝設適當?shù)耐袚醢濉?br />
3.5 抗性消聲器是利用管道內(nèi)截面突變,起到消聲作用。加工制作時,不能任意改變膨脹室的尺寸。
3.6 共振性消聲器制作應按設計要求加工。不能任意改變關鍵部分的尺寸。穿孔板的孔徑和穿孔率應符合設計要求。穿孔板經(jīng)沖(鉆)孔后,應將孔口的毛刺銼平。共振腔的隔板尺寸應正確,隔板與壁板連接處應緊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