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工程量清單規(guī)范報價在我國是一種全新的計價模式,與傳統(tǒng)的定額計價辦法相比,有著完全不同的內容。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報價簡單明了,應該說更適合工程的施工招投標。而正是這樣一種簡明快速的造價計算方法在規(guī)范招投標過程的同時,也為結算過程特別是價款變更情況下帶來了新的問題,尤其是本文重點討論的清單漏項問題。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中明確,工程量清單中的風險分擔,建設方承擔量的風險,承包商承擔價的風險,漏項歸根結底也是量的風險,所以漏項問題看似建設方的責任。但由于與固定總價合同形式的結合使用,清單的量的風險實際也是由承包商承擔,這里漏項問題的責任歸屬似乎就不那么明顯了。所以本文一方面要弄清什么情況下責任由誰承擔的問題,同時又要考慮如何避免問題發(fā)生以及問題發(fā)生之后各個階段的應對措施。
1. 漏項問題產生的原因
1.1漏項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
按照土木工程合同類型分類中,常用的合同類型包括固定單價合同和固定總價合同。《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第八條對固定總價適用范圍做出更為詳細的規(guī)定:“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總價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實踐中承發(fā)包雙方選擇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實際特點,更多時候由于一方面承發(fā)包雙方認為固定總價合同易于工程價款的最終結算,若在施工中發(fā)包方不改變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合同約定的固定價款就是承發(fā)包雙方最終的結算價款,結算簡便且節(jié)省了計量核價工作; 另一方面發(fā)包方也想通過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將合同履行過程的大部分風險轉移給承包方承擔,從根本上控制工程造價不突破預算。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設方的優(yōu)勢地位和對于竣工結算的考慮,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對承包方來說,所要承擔的風險比建設方更多。
當采取固定總價招標的時候,工程量清單漏項主要是指招標方在招標文件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沒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內容,與圖紙相脫節(jié),造成的招投標過程中補遺工作量的增加。由此導致的問題還延伸到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決算全過程。如果此類問題未在招投標階段得到解決,并被招投標雙方忽略,或者是投標方有意隱瞞,施工過程無可避免要牽涉到項目費用增加,還可能由于二次訂貨耽誤工程工期。
1.2漏項問題產生的具體原因
1.圖紙不熟悉
編寫清單的人員畢竟精力和經驗有限,不可能對大量的圖紙事無巨細的一一把握,造成圖紙上有的單項工程在清單中遺漏。例如對某整個裝飾物品的漏項或者數間教室的石膏板吊頂的數量只算了其中一間。
2.對招標文件及法律、法規(guī)條款不熟悉
招標文件并不是一張紙,包括招標圖紙、清單、補遺等各種材料。許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費或獨立費就隱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樁基的監(jiān)測費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結束后完成消防驗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擔當地政府加收稅收費用等等。這些不小的費用往往不顯示于圖紙,也容易被清單遺漏。
3.對施工工藝、施工流程或施工規(guī)范不熟悉
在一項清單組項中,要完成多個定額內容或一個施工流程包括多個施工步驟。編制清單中往往注意工程量大的工作內容,而遺漏了數量相對小的工作內容。例如打預制工程樁遺漏引樁,而地質條件又很不好;例如設計圖紙規(guī)范用PE給水管,按規(guī)范PE給水管不能暴曬,但并未說明屋面部分要采用的保護措施。另外定額和規(guī)范不符時,應以規(guī)范為準,因為驗收時以規(guī)范為準。
4.圖紙模糊或不完善造成報價偏差
招標的施工圖紙可能由于設計深度問題,部分內容未達到施工圖紙的要求,編制清單人員往往直接遺漏了該項工作內容。例如在平面示意圖上有一個化糞池,而并無具體做法和大樣圖;例如在廁所隔斷上畫有扶手的示意圖,卻無文字說明,亦無材質尺寸等介紹等等。
從以上這些原因分析來看,投標方所處的位置相對比招標方有利,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因為施工企業(yè)長期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有經驗的承包商理所應當發(fā)現(xiàn)招標文件及清單中的問題和漏洞。
2. 漏項問題在招標階段的初步預防
2.1 招投標過程中預防
針對工程量清單編制時漏項的問題,招標文件經常會有幾種要求投標人處理的辦法。
(1)在清單后附表直接增加項目
。2)在主要材料價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單價,作為評分時專家打分的一個依據。
、僬袠巳颂峁┑闹饕牧蟽r格表應包括詳細的材料編碼、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和計量單位等。
②所填寫的單價必須與工程量清單計價中采用的相應材料的單價一致。
投標方進行補充是應該被絕大部分招標文件允許的。投標人這樣做對業(yè)主至少有兩點好處:一是今后若發(fā)生了類似項目的變更,就有了套價的依據,而且這個價由于競爭的原因不會高;二是總價包死報價,如果投標人在清單后面增加了一些項目,而總價又具有競爭力,那說明其他清單的綜合單價也不高。如果招標文件規(guī)定投標人應該補充而投標人考慮競爭的原因沒有做補充項,絕大部分招標文件會認為該漏項費用已計入其他項目。
2.2 招標文件中預防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條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通用條款第23條“合同價款及調整”中在選用“固定價格合同”時就明確提示雙方在專用條款中要對固定總價下的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調整和計算等做出明確的約定,以避免日后引發(fā)糾紛。在乙方容易以清單無列項的理由向甲方進行索賠,從而使甲方承擔其提供清單漏項的風險的基礎上,甲方為了規(guī)避這種風險,達到在一次投標報價中完成其提供圖紙的工程建設,在招標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說明。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與招標文件、合同條款、技術規(guī)范及圖紙等文件結合起來查閱與理解,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僅作為投標的共同基礎和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而投標人必須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
投標過程中投標人必須認真閱讀圖紙和招標人的招標文件、補遺書、答疑、答疑補充等開標前的文件對照工程量清單數量進行全面復核,對發(fā)現(xiàn)的數量差額與缺項,投標人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檢查,除非招標人以補遺函或答疑補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數量不允許自行調整,若投標人認為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數量存在差額與缺項且招標人未以補遺函或答疑補充形式給予更正,投標人應在投標報價過程中另行補充編制分部分項清單偏離表予以調整。如投標書中未補充編制分部分項清單偏離表或偏離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項偏離內容,則投標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存在差額與缺項為由提出增加費用。
3. 施工過程中漏項問題解決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要及時與業(yè)主溝通,圖紙上不明確的地方主動提出要求設計確認,以免耽誤采購時間,延誤工期。這里牽涉到一個承包商內部部門協(xié)調的問題。因為作為投標單位的時候由投標人員和預算人員與招標單位接洽,而進入施工階段時則由承包項目組接手。人員換了,資料交接是不是完整,造價人員如果也更換的話那么對工程的了解也要重新開始,招標階段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可能被施工人員忽略。因此承包商不應該有中標就萬事大吉的觀念,因為承接工程的最終目的是盈利,只有施工階段按時保質地完成工作,才能保證企業(yè)的持續(xù)成長。
具體講就是,承包商在按照圖紙施工時應不時查閱當時的報價表,當發(fā)現(xiàn)清單的漏項及時向建設方及設計方確認。若確屬于圖紙不明確的地方,應盡快明確詳細的做法、材質等等。除了及早安排此項目施工的同時,保留建設方的確認依據,為申報款項做準備。
清單計價規(guī)范中說明: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調整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俟こ塘壳鍐温╉椈蛟O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fā)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
②由于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zhí)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fā)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
4. 竣工結算中對漏項問題導致的造價問題進行復核
這里應該明確幾點內容。首先,總價合同的情況下,招標時的工程量清單僅供參考,按清單所報的綜合單價僅僅是為了發(fā)生變更時計算變更造價,施工單位履行合同的具體內容就是按照招標時的圖紙和投標的施工組織設計在約定工期內完成符合國家驗收標準的工程。圖紙上有的都應當完成,而不是只看清單。
第二,按照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施工合同文件的各組成部分之間有嚴格的解釋順序,其中圖紙解釋工程量清單。報價時以圖紙為準。圖紙有圖例,也有相應的畫圖規(guī)則和規(guī)范,應當以正常的方式理解圖紙。對讀圖導致的失誤不是變更合同價格的理由,不明白的地方就應該提出疑問,否則只能自己承擔后果。
第三,設計變更和設計深化的概念是不同的。設計變更是把已經有的變成另外的,增加或取消;設計深化是在原來的基礎上細化而不是引起新的變化。
4.1 對清單漏項項目的造價結算處理
通過上面討論的清單漏項原因,其中前三項原因造成的漏項,在采用固定總價合同的模式下,按照上述的合同條件,很清楚承包商是不能以清單漏項向業(yè)主索賠的。而針對第四種情況,由于圖紙模糊或不完善引起的清單漏項,這在一定范圍內屬于設計變更,承包商是有權利進行相應的提出費用要求或索賠的。對于圖紙模糊或不完善的情況,建設方通常采取原圖紙完善、變更或干脆取消這幾種處理方法,于是對于價款結算也產生了不同的結果。
4.1.1 漏項項目原圖紙完善的結算
對于建設單位及設計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原招標圖紙的完善內容,原則上采用補差價的方式,即在此單項工程實際價格基礎上扣除理應含在原投標價中的價格。一般在圖紙不完善的時候,采用扣除整個工程同檔次品牌的價格。
例如某工程廁所隔斷應附加安裝殘疾人扶手,可是圖紙未明確此為扶手及扶手的材質尺寸等等。只是在施工平面圖上有一個扶手標志,同時清單沒有此扶手內容。業(yè)主工程師指定了品牌及樣式,指定由承包商完成。那么在結算時,業(yè)主根據招標文件要求,表明圖紙上有,隔斷上有扶手的平面圖,應該按圖紙驗收,屬于清單漏項,不增加費用;承包商認為這圖紙不明確,屬于設計變更,應該費用增加。建設單位在給承包商扶手的實際價格的同時,應怎么扣除清單組價的價格呢。因為清單上沒有明確,那么是按照普通扶手價格扣,還是按照整個工程同檔次的品牌價格扣,或是按照我業(yè)主指定的品牌價格扣?按照工程量變更的調整規(guī)則,清單上有類似的扶手的相應報價,所以扣除時參照了此單價。
4.1.2 對漏項項目變更的結算
原圖紙的施工做法很清楚,但清單該項中遺漏。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又對此項內容進行變更。
例如某裝修工程,圖紙標有6扇木門,清單未提供此項目,招投標時承包商也未提出疑問。在實際施工中,結合以后消防驗收考慮,更改為防火門。那么類似此類的變更結算應在實際發(fā)生的費用中扣除原招標圖紙的工程量費用。
4.1.3 漏項項目取消時的追減
原圖紙做法可能模糊也可能清晰,但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表示,此項工程內容不必做了或另請施工單位完成。那么在結算時,就應該按照上述原則追減相關部分費用。
4.2關于清單計價風險責任承擔的討論
施工單位有可能很怨,為什么同樣屬于清單漏項,叫我做吧,不給錢;不叫我做吧,倒扣錢,好像風險都在施工單位。其實這正是固定總價合同的精神所在,即施工單位只要理解,工程是按照圖紙及規(guī)范來驗收的,而不是按照業(yè)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舉個對承包商有利的例子,某建筑構件廠因上海歐尚楊浦一號項目的鋼結構工程與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為固定總價合同,總價款800萬元。工程按期完成,質量合格。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較工程量價格清單少用鋼材40噸(價值人民幣約80萬),在結算時業(yè)主以承包商少用鋼材為由拒付該部分工程款,遂釀成糾紛。最后處理結果:按合同結算。因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單計價對業(yè)主來說,同樣也有一定的風險。
作為施工單位能否獲得盈利規(guī)避風險,關鍵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質,在招投標相對短的時間內完善工程量清單,規(guī)避自身的風險;在施工過程中,充分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節(jié)約成本,才能創(chuàng)造出可觀的利潤。
5.結論
工程量清單模式的實行已經被大家漸漸認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遇到漏項問題造成的矛盾時,只有深刻理解工程量清單計價和固定總價合同的這些意義和原理,才能比較清楚地劃分責任,避免糾紛。任何一種制度和模式都不可避免存在瑕疵,正如清單漏項問題,也由于我國建筑行業(yè)企業(yè)水平參差不齊,普遍不重視風險防范,抗風險能力差,同時建設方沒有足夠的經驗,不規(guī)范操作等國情,不可能把這一風險簡單地歸于承包商,而應該分析其中原因,分別地加以處理。
無論是編制清單人員還是承包商應該在這過程中吸取教訓,提高自身水平走上專業(yè)化、精細化的道路。建設單位則應該往長遠著眼,重在提高建設效率,這樣才能夠將清單計價的優(yōu)勢真正發(fā)揮出來。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
[2]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
[3]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
[4] 從兩起案件看固定總價合同的風險及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