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前期的現場勘查情況,初步擬定為引水徑流式開發(fā),擬建裝機10000kW(2×5000kW)。目前項目建議書階段野外勘測工作已完成,轉入資料整理和項目建議書編制階段。
4.1.工程等別和標準
xx水電站屬于引水式開發(fā),工程以發(fā)電為主,擬定裝機10000kW(2×5000kW),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防洪標準》和《SL252-2000》行業(yè)標準,本工程的工程規(guī)模為級別為小(1)型,工程等別為Ⅳ等。引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和廠房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為4級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為5級建筑物,臨時性建筑物為5級建筑物。
本工程擋水建筑物(攔河壩)的設計洪水重現期為50年(2.0%),校核洪水重現期為200年(0.5%);水電站廠房、廠房下游防洪墻、廠區(qū)公路和升壓開關站等建筑物的設計洪水重現期為30年(3.33%),校核洪水重現期為100年(1.0%)。
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qū)劃圖》( GB18306 — 2001 ),本區(qū)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 0.050g ,地震動反應譜特征周期為 0.45,屬中軟場地,該工程區(qū)處于構造較強烈區(qū),基本地震烈度為Ⅵ度,不必對建筑物進行設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