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擬建建筑物主要特征
本次勘察的擬建建筑物共2幢住宅樓,高6層,設1層地下室,東西長55.00m,南北寬12.00m,磚混結構,筏片基礎,基礎埋深2.00m,上部荷載預估為130kPa。
1.3勘察目的與要求
根據(jù)甲方的要求及勘察合同,依據(jù)《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GB50021-2001)及《建筑地基基礎勘察設計規(guī)范》(DBJ04-258-2008)中有關規(guī)定,本次勘察的目的與要求如下:
1、查明擬建場地范圍內(nèi)有無影響建筑場地穩(wěn)定性的不良地質作用及危害程度,對場地的穩(wěn)定性作出評價。
2、查明擬建場地勘察深度范圍內(nèi)的地層結構及分布情況,提供各地基土層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和承載力特征值。
3、劃分場地土類型和建筑場地類別,并對地基土的液化進行判定。
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變化幅度。
5、對地基土的濕陷性進行評價。
6、對地基土的腐蝕性進行評價。
7、提出場地的工程地質評價,并提出地基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