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勘察的目的與任務
根據(jù)《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GB50021—2001),本工程安全等級為二級,屬二類巖土工程勘察。勘察目的是針對建筑物特征提供詳細的巖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所需巖土參數(shù),對建筑物地基作出巖土工程分析和評價,對基礎設計、地基處理等作出分析論證。為此,勘察中應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主要問題:
1.查明不良地質作用。
2.查明建筑場地內的地層類型、深度、地層結構,地基土均勻性,持力層及下臥層的分布情況,提供各層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承載力及壓縮模量值等。
3.根據(jù)地層情況及地基土力學性質,在承載力驗算和變形分析的基礎上,對適宜的基礎形式作出評價,對地基基礎方案選擇提出建議。
4.查明地下水類型、賦存條件,判定地下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及對工程的影響。
5.提供抗震設計有關參數(shù),判明場地內有無可液化土層,判定場地土類型和場地類別。
6.根據(jù)勘察情況,為基礎選型和設計提供合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