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的主要工程有路基及排水工程,涵洞改建4道,路線交叉口2處。路基橫斷面采用兩塊板型式,由4.0m中央分隔帶+2×16.0m機動車道(左側(cè)路緣帶0.5m、車行道4×3.75m、右側(cè)路緣帶0.5m)+2×3.0m緊急停車帶+2×4.0m人行道組成,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處于同一平面上,路基總寬50米。某路的計算行車速度為60km/h。該項目處于珠江三角洲平原,地貌屬沖洪積平原,地形相對較平坦。該工程對于軟基厚度大于11.0m而小于19.0m,設(shè)計采用CFG樁+袋裝砂井處理。軟基處理是路基施工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其施工質(zhì)量直接影響運營階段的安全、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