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地下室為地下一層人防工程,總建筑面積10461.9平方米,人防地下室總面積為8505平方米。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地下室防水等級為二級,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戰(zhàn)時為附建掘開式乙類6級二等人員掩蔽部,平時為停車庫,平時停車位382個,設置一個雙車道汽車坡道和11個人員出入口,滿足汽車庫平時使用要求并符合相關規(guī)范要求。防護單元一戰(zhàn)時設三個人員出入口,設計掩蔽人數(shù)為1000人,防護單元二戰(zhàn)時設三個人員出入口,設計掩蔽人員為1000人,防護單元三戰(zhàn)時設三個人員出入口,設計掩蔽人數(shù)為900人,防護單元四戰(zhàn)時設兩個人員出入口,設計掩蔽人數(shù)為800人,防護單元五戰(zhàn)時為人防移動電站。人防三、四、九、十一為主要出入口,設防毒通道、簡易洗消間、排風機房、擴散室等,人防一、二、五、六、七、八、十為次要出入口,設有密閉通道、濾毒室、進風機房、擴散室等。本工程平時為機械車庫,共劃分六個防火分區(qū),五個防煙分區(qū),防火分類為Ⅲ類,耐火等級為一級。
本工程地下室為樁基梁板式結構體系,場地標高設計為±0.000,相當于黃海絕對標高56.100M,地震烈度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建筑場地為二類,抗震等級為三級。本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樁,樁端支承土層為③黏土層,承載力特征值為1100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