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墻體項目定額編制有以下特點。
(1)實心輕質磚墻,包括燒結粉煤灰輕質磚墻等。
(2)多孔磚墻,包括粘土多孔磚墻、煤矸石多孔磚墻等。
(3)空心磚墻,包括承重型粘土空心磚墻、非承重型粘土 空心磚墻、煤矸石空心磚墻等
(4)實心輕質砌塊墻,包括加氣混凝土砌塊墻、泡沫混凝土砌塊墻、硅酸鹽砌塊墻、石膏砌塊墻、煤矸石砌塊墻、膨脹珍珠巖砌塊墻等。
(5)空心砌塊墻,包括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塊墻、輕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塊墻等。
(6)輕質墻體,包括GRC多孔板、擠壓成型輕質混凝土條板、石膏空心條板、GM(硅鎂)多孔板、鋼絲網(wǎng)架水泥夾心板、GRC復合夾心板、金屬復合板等
由于相同規(guī)格、不同材質的新型墻體材料種類繁多,定額不可能逐一列項。故定額規(guī)定了允許換算條款,避免定額因材質不同而增加的雷同項目,減少定額的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