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額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工作與民用建筑、市政、地鐵、園林綠化的新建、擴建、復(fù)建仿古工程、建筑整體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舊園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適用于修繕、臨時性工 程和山區(qū)造林、公路及園林養(yǎng)護工程。
本定額共分十三冊
第一冊建筑工程
第二冊裝飾工程
第三冊仿古建筑工程
第四冊建筑室外工程
第五冊電氣工程第
六冊給排水、采暖、燃?xì)夤こ?br />
第七冊通風(fēng)、空調(diào)工程
第八冊市政道路、橋梁工程
第九冊市政給水管道工程
第十冊市政排水管道工程
第十一冊市政燃?xì)、熱力管道工?br />
第十二園林工程
第十三地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