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應當由分包人實施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投標人應當按照第五章“投標文件”中的分包規(guī)定提供分包人侯選名單及其相應資料。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額和資質要求等限制性條件。
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修改招標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內容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人收到修改內容后,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