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請人)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及有關資料,用于你方(招標人)審查我方參加(項目名稱)工程施工招標的投標資格。
2、我方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3.1.1項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權代表進行調查,以審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資料,并通過我方的客戶,澄清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有關方面情況。
4.你方授權代表可通過(聯系人及聯系人方式)得到進一步的資料。
5、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且不存在第二章“聲請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