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件為混凝土模板及支撐工程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及公式培訓,共33張
現(xiàn)澆混凝土梁、板、柱、墻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撐點至模底或支模頂)3.6m編制的,支模高度超過3.6m時,另行計算模板支撐超高部分的工程量。
1若立模高度超過3.6m時,應從3.6m以上,按每超過3m增加一次計算套用定額項目。
2超高支撐增加次數(shù)=(立模高度-3.6m)/3計算,不足3米者也按1次計算。
3超高每增3m的工程量,梁、板是按超高構(gòu)件全部混凝土的接觸面積計算的;柱和墻是按超高部分的混凝土接觸面積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