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轉讓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坐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應當注意的事項:
(一)如屬夫妻共同或與他人共同所有的房產要征得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二)如有出租情況,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
(三)如屬繼承、遺贈、贈與行為需辦理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