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臨時設施包括哪些內(nèi)容?

  1.為施工及施工車輛(包括臨管)所需修建的臨時生活及居住房屋,文化教育及公共房屋(如三用堂、廣播室等)和生產(chǎn)、辦公房屋(如發(fā)電站,變電所,空壓機房,成品廠,材料廠、庫,堆料棚,停機棚,臨時站房,貨運室等)。
    2.為施工或施工運輸而修建的小型臨時設施,如通往中小橋、涵洞、牽引變電所等工程和施工隊伍駐地以及料庫、車庫的運輸便道引入線(包括汽車、馬車、雙輪車道),工地內(nèi)運輸便道、輕便軌道、龍門吊走行軌,由干線到工地或施工隊伍駐地的地區(qū)通信引入線、電力線和達不到給水干管路標準的給水管路等。
    3.為施工或維持施工運輸(包括臨管)而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gòu)筑物。如臨時給水(水井、水塔、水池等),臨時排水沉淀池,鉆孔用泥漿池、沉淀池,臨時整備設備(煤、砂、油、清灰等設備),臨時信號,臨時通信(指地區(qū)線路及引入部分),臨時供電,臨時站場建筑設備。
    4.其它。大型臨時設施和過渡工程項目內(nèi)容以外的臨時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