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工程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工程清單中暗藏的陷阱著實不少,今天就來為您一一揭露。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條款陷阱開始合作時,可能出現(xiàn)承包人本身與其所提供的資質與資格不相符,并用其上級且獨具法人資格的單位進行冒名頂替的情況,如此會為今后的施工埋下隱患,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范仔細核對承包人是否具備清單上所述資質,不能單以文本內容為主,可以進行實地考察,嚴格審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設資質和等級。
編制過程中我們應該著重注意哪些內容,可以避開以上陷阱呢?下面幾個問題為您解答。
編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時,有哪些地方容易遺忘?
(1)土方運距:取土與棄土一般是本著就近原則,分為兩種方法:1)如取土與棄土地點為業(yè)主指定;2)不是業(yè)主指定的需要在招標文件中注明。
(2)混凝土超高:考慮到工程中可能存在的混凝土超高項目,為了方便計入綜合單價,應按不同標高列明。
(3)計量單位:1)鋼筋計量單位為小數(shù)點后3位;2)門窗按樘及其他為小數(shù)點后兩位。
(4)分項:上人屋面的樓面、保溫、防水須分開列項,不可列成一項。
(5)注示:三級鋼鋼筋要注明,和二級鋼筋不同,要注意。
合理低價應如何衡量其合理性?由誰來衡量?
(1)為了判斷不合理價格存在與否,評委(招標方)可通過質疑和澄清、說明、補正及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等方法,多方查證進行判斷。
(2)首先,投標方本身就要衡量自己的報價是否低于自己的成本;其次,招標方應對投標方的低價策略的合理性需要進行評審。
在其他項目清單中招標人部分專業(yè)分包工程以暫估價形式出現(xiàn),在單位工程費匯總表中是否應計規(guī)費和稅金?
分兩種情況,一是一般情況下,工程的規(guī)費和稅金的計取由總承包企業(yè)承擔;二是專業(yè)分包進行單獨招標時,總包企業(yè)不計取。
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1)關于清單需要和業(yè)主溝通的問題,針對業(yè)主對清單有特殊要求的情況,要和業(yè)主用聯(lián)系函的形式勾通,并給出暫定材料價格表,此時要謹記,務必要求業(yè)主面材料進行回復,避免產生歧義,最好可以雙方進行商定統(tǒng)一意見。以信函以及書面形式進行溝通,方便雙方留底,如果今后再次出現(xiàn)糾紛,可以以此為據(jù)。同時,為避免失去競爭意義,不應給出多種暫定材料價格。
(2)編制時應注意,設備費屬于項目設備購置費列項,清單報價中不進行考慮。所以在清單編制過程中,要明確哪些為設備、哪些不是設備,讓所有投標人都在同一個水平線上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