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事故統(tǒng)計資料表明,由于電氣設備的結構有缺陷,安裝質(zhì)量不佳,不能滿足安全要求而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很大。因此,為了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在安全技術方面對電氣設備有以下要求:
(1) 對裸露于地面和人身容易觸及的帶電設備,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2) 設備的帶電部分與地面及其他帶電部分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 易產(chǎn)生過電壓的電力系統(tǒng),應有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器、保護間隙等過程電壓保護裝置。
(4) 低壓電力系統(tǒng)應有接地、接零保護裝置。
(5) 對各種高壓用電設備應采取裝設高壓熔斷器和斷路器等不同類型的保護措施;對低壓用電設備應采用相應的低電器保護措施進行保護。
(6) 在電氣設備的安裝地點應設安全標志。
(7) 根據(jù)某些電氣設備的特性和要求,應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