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方式有好幾種,發(fā)包方和承包方的情況會對支付和結算方式產生一定的影響。那么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是怎樣的呢?很多人在這之前對這個問題并沒有太多的了解。

一、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我國目前采用的工程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第一種按月結算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缒甓瓤⒐さ墓こ,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第二種竣工后一次結算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裝工程建設期在12個月以內,或者工程承包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可以實行工程價款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后一次結算。第三種分段結算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第四種目標結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將承包工程的內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業(yè)主驗收控制界面作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將合同中的工程內容分解成不同的驗收單元,當施工單位完成單元工程內容并經業(yè)主驗收后,業(yè)主支付構成單元工程內容的工程價款。在目標結算方式下,施工單位要想獲得工程款,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完成界面內的工程內容,施工單位還必須充分發(fā)揮自己的組織實施能力,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第五種,是雙方約定的其他結算方式。法律依據(jù):《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工程進度款結算與支付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工程進度款結算方式1、按月結算與支付。即實行按月支付進度款,竣工后清算的辦法。合同工期在兩個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2、分段結算與支付。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支付工程進度款。具體劃分在合同中明確。

二、非法轉包與違法分包的其區(qū)別

 。1)主體不同。轉包發(fā)生在總承包人和轉承包人之間;分包則發(fā)生在總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

  (2)對象不同。轉包的對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僅指主體工程外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承發(fā)包合同中一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轉包屬于法律法規(guī)所明確禁止的無效行為;違法分包為法律所禁,而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明確有約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經建設單位認可的分包屬合法行為;

 。4)對應的義務不同。轉包合同中,總承包人不履行建設工程合同全部義務,不履行施工、管理、技術指導等責任;而分包合同中,總承包人成立項目部,派出專業(yè)技術人員對分承包人的工作內容進行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

三、違法分包的處罰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guī)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情節(jié)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3)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4)根據(j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轉包、違法分包或者允許他人以本企業(yè)名義承攬工程的,以及接受轉包和用他人名義承攬工程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款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