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糾紛常有發(fā)生,且其管轄容易發(fā)生爭議,尤其是明晰建設工程結算糾紛的管轄尤其重要。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類型、建設工程結算糾紛的管轄、工程價款結算糾紛案件常見情形等法律問題,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類型

  根據(jù)2011年2月28日施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規(guī)定》第100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主要包括: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糾紛;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糾紛;裝飾裝修合同糾紛;鐵路修建合同糾紛;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九大類型。

二、建設工程結算糾紛的管轄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明確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合同履行地為施工行為地,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排除在“不動產住所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之外。但,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不動產糾紛是指因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最新的民事訴訟法解釋明確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依據(jù)不動產所在地原則適用專屬管轄。同樣建設工程分包合同、內部承包合同、轉包合同等糾紛,也應當不動產糾紛專屬管轄。

三、工程價款結算糾紛案件常見情形

  1、質量不合格、未完成工程的工程價款結算問題

  2、工程變更后的工程價款結算問題

  工程變更,是指因設計文件或技術規(guī)范改變以及業(yè)主需求的變動,導致合同內容、范圍等在施工中發(fā)生變更的情況。實踐中,一般是建設工程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fā)生變化。如果工程發(fā)生變更,雙方對于變更為口頭約定或者變更后的結算方式約定不明的,雙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多會產生爭議。

  3、因工程價款計價標準或結算方式約定不明產生的結算糾紛

  價款結算是工程合同的核心內容之一,一份合同對此完全未作約定實難想象,但是雖然有價款結算條款但約定不明的情形卻并非罕見。例如,約定了總造價,卻又約定竣工后據(jù)實結算,那么究竟是固定總價合同還是固定單價合同?據(jù)實結算的計價標準是什么?是根據(jù)定額標準、工程量清單還是市場標準?等于沒有約定

  4、因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變化產生的結算糾紛

  5、已送審價為準的結算糾紛

  6、竣工決算時間的爭議引發(fā)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