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槽)回填土沉陷質量問題及控制措施有哪些?

1.現(xiàn)象
    基坑(槽)填土局部或大片出現(xiàn)沉陷,造成靠墻地面、室外散水空鼓下陷,建筑物基礎積水,有的甚至引起建筑結構不均勻下沉,出現(xiàn)裂縫。
2.原因分析
    (1)基坑(槽)中的積水、淤泥雜物未清除就回填;或基礎兩側用松土回填,未經(jīng)分居夯實;或槽邊松土落入基坑(槽),夯填前未認真進行處理,回填后土受到水的浸泡產(chǎn)生沉陷。
    (2)基槽寬度較窄,采用手夯回填夯實,未達到要求的密實度。
    (3)回填土料中夾有大量干土塊,受水浸泡產(chǎn)生沉陷;或采用含水量大的粘性土、淤泥質土、碎塊草皮作土料,回填質量不合要求。
    (4)回填土采用水泡法沉實,含水量大,密實度達不到要求。
3.預防措施
    (1)基坑(槽)回填前,應將槽中積水排凈,淤泥、松土、雜物清理干凈,如有地下水或地表滯水,應有排水措施。
    (2)回填土采取嚴格分層回填、夯實。每層虛鋪土厚度不得大于300mm。土料和含水量應符合規(guī)定;靥钔撩軐嵍纫匆(guī)定抽樣檢查,使符合要求。
    (3)填土土料中不得含有大于50mm直徑的土塊,不應有較多的干土塊,急需進行下道工序時,宜用2:8或3:7灰土回填夯實。
    (4)嚴禁用水沉法回填土方。
4.治理方法
    (1)基坑(槽)回填土沉陷造成墻腳散水空鼓,如混凝土面層尚未破壞,可填入碎石,側向擠壓搗實3若面層已經(jīng)裂縫破壞,則應視面積大小或損壞情況,采取局部或全部返工。局部處理可用錘、鑿將空鼓部位打去,填灰土或粘土、碎石混合物夯實,再作面層。
    (2)因回填土沉陷引起結構物下沉時,應會同設計部門針對‘情況采取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