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根樁是一種用壓漿方法成樁的微型樁,起源于50年代的意大利,通常被應用于基礎的托換和加固,樁徑一般在Φ100—300mm之間。通常采用抗浮的方式有配重混凝土、土層錨桿、灌注樁和樹根樁等。其中配重混凝土體積大、面積大,如果施工和養(yǎng)護不當會造成開裂現象;土層錨桿容易造成由于錨桿鋼筋偏斜而發(fā)生漏筋或砂漿保護層不夠現象;灌注樁施工周期長、樁徑和樁間距過大而且造價較高。相比之下,樹根樁具有工期較短、造價低廉的特點。

一、適用范圍

樹根樁法適用于淤泥、淤泥質土、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及人工填土等地基處理。

一般施工順序圖

二、樹根樁施工應符合的條件

1 樁位平面允許偏差±20mm;樁傾斜度偏差不應大于1%。

2 土層中鉆孔時可采用鉆機成孔,宜采用清水或天然泥漿護壁,也可用套管。

3 樹根樁用鋼筋籠宜整根吊放,當分節(jié)吊放時,節(jié)間鋼筋搭接焊縫長度雙面焊不得小于5倍鋼筋直徑;單面焊不得小于10倍鋼筋直徑,施工時應縮短吊放和焊接時間;灌注管應直插至孔底。

4 灌注施工時應采用間隔施工、間歇施工或增加速凝劑摻量等措施,以防止相鄰樁孔移位和串孔。

5 當地下水流速較大可能導致新澆水泥漿、砂漿或混凝土受到侵蝕時,應采用永久套管、護筒或其他保護措施。

三、樹根樁用灌注料應符合的條件

1 具有較好的抗離析性、可塑性、粘聚性、流動性、自密實性; 

2 當采用管送或泵送混凝土或砂漿時,應選用圓形骨料。骨料的最大尺寸不應大于 15mm

及縱筋凈距的 1/4、泵送管或水下澆注管內徑的 1/6 中的最小值。

3 對水下澆注混凝土料的水泥含量不應小于 375 kg/m3,水灰比應小于 0.6。 

四、水泥漿注漿施工注意事項

1 水灰比不宜大于 0.55。 

2 通過臨時套管灌漿時,鋼筋的放置應在臨時套管拔出之前完成,套管拔出過程中應每 隔 2 米施加灌漿壓力。 

3 采用管件作為承重構件時,可通過其底部進行灌漿; 

4 采用花管灌漿時,可以通過花管進行全長段多次灌漿,也可通過花管及特殊閥門進行 分段灌漿,或通過互相交錯的后注漿管進行分步灌漿。 

5 二次及多次灌漿,只有在通過上述方法注入的水泥漿凝固之后才能進行。當不能施加 設計指定的灌漿壓力時,應等待至可以施加規(guī)定灌漿壓力時進行。 

6 在灌漿過程結束時,灌漿管中應充滿水泥漿并維持灌漿壓力一定時間。 

7 當采用碎石或細石填灌再注漿工藝時,填料應經清洗,投入量不應小于計算樁孔體積 的 0.9 倍,填灌時應同時用注漿管注水清孔。

一次注漿時,注漿壓力宜為 0.3MPa~1MPa,由 孔底使?jié){液逐漸上冒,直至漿液泛出孔口停止注漿。第一次注漿漿液初凝時方可進行二次注漿, 二次注漿采用水泥漿壓力宜為 2 MPa ~4MPa。

拔除注漿管后應立即在樁頂填充碎石,并在 1m~2m 范圍內補充注漿。

五、樹根樁質量檢驗應符合的要求

1 宜采用預留試塊測定樁身抗壓強度,樁身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2 應采用載荷試驗檢驗樹根樁的豎向承載力,樁身質量可采用動測法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