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通知書的作用有哪些?中標通知書是指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后向中標人發(fā)出的通知其中標的書面憑證。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還應退還這些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以下是土木工程網(wǎng)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中標通知書的作用"的資料。
一、中標通知書的作用: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按照招標文件和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二、中標通知書違約的法律責任:
(一)定金處罰。
定金是合同當事人為擔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合同主體按約定預先給付一定數(shù)額金錢給對方,給付定金的一方將來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接收定金的一方將來不履行合同時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按其作用可分為五類:1、立約定金。是指為擔保將來簽訂正式合同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將來如果拒簽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收定金的一方如果拒絕簽訂合同,則應雙倍返還定金。2、成約定金。是指以交付定金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只有定金交付,合同才能成立。3、證約定金。是指把定金作為訂立合同的依據(jù),定金具有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4、違約定金。違約定金,是將定金作為違約的處罰手段來加以運用。5、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作為解除合同的代價,交付定金的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來行使合同解除權,而接收定金的一方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雖然我國《招標投標法》沒有明確對招標人悔標規(guī)定適用“定金罰則”,但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的“公平”原則,招標人悔標應當向投標人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因此可以認為,《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第一款所規(guī)定的就是“解約定金”。
(二)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違約責任中的一種重要形式。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的規(guī)定,是指合同當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財產(chǎn)上的損失時,由違約方以其財產(chǎn)賠償對方所蒙受的財產(chǎn)損失的一種違約責任形式。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在首先適用“定金罰則”以后仍未能彌補守約方損失時,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具有明顯的補償性質(z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