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的基本內(nèi)容包括總則說明、招標文件說明、投標書的編寫、投標書的遞交、開標和評標、授予合同。

一、投標人須知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nèi)容的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guī)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zhì)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nèi)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shù)人員的簡歷、業(yè)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八條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nèi)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 投標人根據(jù)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十一條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lián)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以上是土木工程網(wǎng)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關于“投標人須知”的詳細建筑知識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