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GB/T17680《核電廠應急計劃與準備準則》分為12個部分,本部分是GB/T17680的第12部分。GB/T 17680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練習與演習的計劃、準備、實施與評估準則;除特別說明者以外,本部分所規(guī)定的各項準則同時適用于演習與練習。本部分適用于核電廠營運單位核應急組織的應急練習與演習;核電廠存在地的省級核應急組織的應急練習與演習可參照執(zhí)行。本部分對核電廠核應急練習與演習的計劃、準備、實施和評估規(guī)定了詳細的技術準則,是對國家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國家標準GB/T17680.5《核電廠應急計劃與準備準則 場外應急響應能力的保持》和GB/T17680.9《核電廠應急計劃與準備準則 場內應急響應能力的保持》在技術上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