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挖溝槽,應嚴格控制基底標高,不得擾動基面,不擾動天然地基或地基處理符合設計要求。
2、開挖中對基底設計標高以上0.2~0.3m的原狀土,鋪管前應用人工清理至設計標高。如果局部超挖或發(fā)生擾動,可換填粒徑10~15mm天然級配的石料或5~40mm的碎石,整平夯實。
3、溝槽開挖時應做好排水措施,防止受水浸泡。
4、雨季施工時,應盡可能縮短開槽長度,做到成槽快,回填快。一旦發(fā)生泡槽,應將水排除,
把基底受泡軟化的表層土清除,換填砂石料或中、粗砂、做好基礎(chǔ)處理,再下管安裝。
5、槽底不得受水浸泡,地下水位高于槽底時,應設置排水溝排水,并保持排水通暢,滿足施工降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