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線測設標準
1、計算行車速度不小于15km/h。
2、應做到平面順適,縱坡均衡,橫面合理。平、縱面線形應與地形、地物及周圍環(huán)境相協(xié)調,避免大挖大填和水土流失。
3、采用單車道設計時,應設錯車道,錯車道每間隔200~300m距離設置一處,錯車道處的路基寬度不小于6.5m,有效長度一般不小于10m,相鄰錯車道之間應盡可能通視。
4、平曲線半徑一般不小于15m,特殊困難地段不得小于10m。平曲線長度不得少于15m,當平曲線半徑小于150m時,路面應設置超高和加寬,其值見表1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