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降低平面交叉口設計速度的理解
技術小貼
☞ 平面交叉口的設計速度,主要用于控制車速和車頭時距,并可用于路緣石轉彎半徑的選擇。交叉口范圍內(nèi)平縱線形設計和視距三角形驗算,仍應采用路段的設計速度作為控制要素。
☞ 條件受限路段,交叉口的平面線形可采用彎道,但超高值不應大于3%。
☞ 一般路段,圓曲線最大超高值為8%。接近城鎮(zhèn)且混合交通量較大的路段,車速受到限制時,其最大超高值可按規(guī)范降低。交叉口彎道超高的取值標準應與設計路段一致。
✎ 《公路路線設計規(guī)范》(JTG D20-2006)
✎ ✎ 10.1.3平面交叉設計速度
(1)平面交叉范圍內(nèi)主要公路的設計速度,宜與路段設計速度相同。
(2)兩相交公路的功能、等級相同或交通量相近時,平面交叉范圍內(nèi)的直行車道的設計速度可適當降低,但不應低于路段的70%。
(3)次要公路因交角等原因改線,或因條件受限采用較低的線形指標時,可適當降低設計速度。
(4)轉彎車道的設計速度應根據(jù)路段設計速度、交通量、交叉類型、交通管理方式和用地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 ✎10.2平面交叉處公路的線形
10.2.1平面線形
(1)平面交叉范圍內(nèi)兩相交公路應正交或接近正交,且平面線形宜為直線或大半徑圓曲線,不宜采用需設超高的圓曲線。
(2)新建公路與等級較低的現(xiàn)有公路斜交時,交角不應小于70°。若交角過小,則次要公路在交叉前后一定范圍內(nèi)應作局部改線。
✎ 《城市道路路線設計規(guī)范》CJJ 193 - 2012
✎ ✎ 9.2.6 平面交叉口范圍內(nèi)的設計速度宜為路段的0.5 倍~O. 7倍,直行車可取大值,轉彎車可取小值。當驗算視距三角形時,進口道直行車設計速度應與路段設計速度一致。
✎ ✎9.2.7 平面交叉口范圍內(nèi)的道路平面線形宜采用直線;當采用圓曲線時,其圓曲線半徑宜大于不設超高的最小圓曲線半徑。